西安警方公开处理决定 闹事小球迷泪洒检讨书
2006年8月13日,西安警方公开公布了对一名陕西兴平籍19岁当事球迷的处理决定:该球迷在12日比赛结束后,向客队(山东鲁能)所乘大巴投掷硬物,砸碎玻璃,据《治安管理法》相关规定处治安拘留10天,并在12个月内不得进入同一种比赛的任何场馆观看比赛。
同时要求写出书面检查,当众宣读,保证不再出现类似情况发生。过激球迷在写书面检查时泪流满面,后悔自己的过激行为。


事件回放:2006年8月12日下午,在年足协杯半决赛的首回合比赛中,山东鲁能客场对阵西安国际。赛后失去理智的西安球迷通过痛砸山东鲁能队旅游大巴宣泄心中的不满,结果酿成严重的治安混乱。大巴受到西安球迷的袭击,两块玻璃被打破,所幸无人员受伤。对于在西安赛区遭到的“袭击”,山东鲁能俱乐部已经决定上书中国足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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